一對夫妻沱江邊釣15斤大魚 被民警當場抓獲
日前,龍馬潭區(qū)公安分局胡市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:在胡市鎮(zhèn)河濱印象小區(qū)附近的沱江邊,有人在非法捕魚,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查看情況。
龍馬潭區(qū)公安分局胡市派出所教導員肖興遠和同事來到現(xiàn)場后看到,一男子正在使用魚竿在沱江釣魚,且已經釣到了一條體積較大的鰱魚,而旁邊一女子正在幫他“放哨”,經詢問二人是夫妻,其行為已經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。隨即,民警將二人抓獲。
經查,犯罪嫌疑人鄒某云(男,龍馬潭區(qū)人),涉嫌在禁漁區(qū)非法捕撈水產品,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(yè)農村部公布的禁用漁具鉤刺耙刺(武斗桿),非法捕撈的漁獲鰱魚一尾7.5kg(15斤),屬于野生魚類經濟物種,該行為涉嫌犯罪。
目前,鄒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,案件正進一步辦理中。
新聞多一點:
1、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(qū)沱江段為常年禁漁區(qū)。
2、犯罪嫌疑人鄒某某使用漁具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(yè)農村部公布的禁用漁具之一的鉤刺耙刺(武斗桿),俗稱“晃桿”。
記者 秦德莉 黃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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